内地女在澳门马路中间跳舞横穿时被公交撞倒反遭澳门警方指控
想想现实生活中,明明是对方全责,可就因为你是开车的,对方是行人或者非机动车这种“”,结果却被糊弄了事,各打五十大板的情况比比皆是。
这种情况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让一些老头乐车主、电动车骑手甚至普通行人仗着自己有“免死金牌”的身份,肆无忌惮地逆行、闯红灯,甚至故意和汽车硬碰硬。
而那些规规矩矩开车的司机们,只能默默吞下所有的委屈,小心翼翼地避开这些把马路当成游乐场的人。
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一些人为了拍照或者其他目的,完全不顾自己的安全,也不考虑他人的感受,把危险当成了时尚。
这次事件中的两位内地女子就是如此。她们为了拍摄一段视频,在澳门新马路最热闹的地方,直接站在马路中间跳起了舞,展示自己婀娜多姿的身段。
按理说,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能做出这么离谱的行为呢?就算是小孩子也知道走路要靠边,更别说是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跳舞了。
随着车辆越来越多,她们才意识到危险,慌慌张张地准备离开。但她们既没走斑马线,也没遵守交通规则,而是直接横穿马路。
即使这位公交车司机经验丰富,也根本来不及刹车。最终,其中一位没有戴帽子的长发女子被迎面驶来的公交车直接撞倒。
说实话,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内地,估计那位司机早就吓得魂飞魄散了。可能卖了车都不够赔,甚至一辈子的努力都会因此白费。就算没什么大问题,也得给人家点人道主义补偿。
这时候不禁让人想起赵本山小品里的一句经典台词:“你就好比哪吒、三毛、金刚葫芦娃,大人怎么能干出这种事情?”
事情的起因是,这对情侣到澳门旅游时,因为男友没有兑现送礼承诺,也没有支付6000元购物款,女子一怒之下就报了警。
还记得那个地铁诬陷的案件吗?都过去快两年了,当事人从追风小叶变成了追风老叶,至今依然没有结果。
更令人震惊的是,类似的内地女性诬告事件在澳门已经发生了8起,理由五花八门:有的是因为赌资谈不拢,有的是因为礼物未兑现,还有的是因为购物款没结清,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结果,所有这些人都被澳门以诬告罪起诉。因为这类案件太多,浪费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同时也严重妨碍了司法公正。
难怪澳门从来没有听说过“碰瓷”这种现象。希望我们内地的法律也能与时俱进,不要再让无辜者蒙受冤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