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科协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始申报

  根据《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科协〔2022〕9号)精神,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

  3.合作协议复印件。院士/首席专家及其团队签订建站协议和具体项目合作协议(需有明确的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合作协议必须专家本人签字,协议的合作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有明确的合作时间。

  4.以企业为建站主体的申报单位需提供上年度财务报告中首页、科研人员及研发相关费用信息所在页复印件;以其他单位为建站主体的,需提供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一)经研究决定,对各州市推荐名额进行分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多推无效。推荐名额不等于入选名额;

  (二)中央驻滇企业、省属各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须由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推荐,每个系统限报1家,多推无效。不占各州市推荐名额。

  (三)企事业单位建院士站或所聘专家是入选国家培养引进人才计划、省部级科技领军人才的,可按建站要求直接向省科协提出建站申请。推荐院士站不限名额,直报专家站不占各州市推荐名额。

  (一)申报单位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标准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院士专家和单位负责人签名齐全,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需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必须与纸质材料一致,否则视为申报材料无效。电子版材料包含:

  (二)州市科协需对本州市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筛选,出具审核意见,形成推荐函,并填写2024年州市推荐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单位信息确认表(详见附件3)。于2023年8月10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统一报(寄)送至省科协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不接受申报单位自行上报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则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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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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