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消费金融服务的包容性创新与优化

  作为社会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群体,新市民是扩内需战略的关键角色,更是消费金融服务的主要对象。“新市民”是中国快速城镇化催生的特殊群体,通常指因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常住城镇、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户籍不满3年的群体,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等。这一群体在城市建设、民生服务等领域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是消费金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金融为民”的具体体现。

  新市民群体规模庞大、就业脆弱、社会融入难,对金融需求以应急周转为主,具有小额、分散、高频等特点,与消费金融服务相适配。

  具体来看,一是规模庞大且结构复杂。新市民群体在人口规模上十分庞大,总量已超3亿人,占全国总人口超20%,相当于全球第五人口大国的体量,其在国家人口结构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二是就业困难且保障缺失。新市民在就业方面面临着较大的脆弱性。他们大多集中于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临时岗位,这些岗位往往职业流动性强,收入波动大,使得新市民的就业稳定性较差。三是社交壁垒且融入失衡。在社会融入方面,新市民面临着诸多壁垒。社交边缘化是突出问题,他们的社交圈层大多局限于同乡群体,与本地居民交流较少,社会 *** 支持薄弱,使得他们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公共服务排斥也严重阻碍了新市民的融入。

  2024年,基于自研“逸骊Job”平台,马上消费研究院面向超43万新市民开展了专项调研,结果显示,在年龄方面,消费金融所服务的新市民年龄高度年轻化,30岁以下用户占比达75%,这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新市民群体以职场新人、青年劳动者为主的特点。在职业方面,消费金融所服务的新市民职业以灵活就业为主导,占比超55%,大多从事劳动密集型、低门槛、流动性高的职业。在消费金融应用程序(App)使用频次方面,57%的新市民选择“经常使用”,仅4.2%未使用过,反映出消费金融已覆盖超95%的目标人群,甚至下沉至非核心用户,这可能得益于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消费金融平台的场景化布局以及金融科技降低了服务门槛。同时,消费金融逐步变为新市民的主流金融工具,并形成较高的渗透率和使用黏性。此外,从使用用途来看,70.26%的新市民会将消费贷款用于应急周转,消费购物和日常生活分别占比34.83%和28.87%。应急周转需求占绝对主导实则反映了新市民流动性压力与社会保障的结构性矛盾。与信用卡相比,新市民认为消费金融具备放款便捷性(64.75%)、申请门槛更低(39.33%)、还款更加方便(37.27%)等核心优势,对普惠金融发展形成助力,并能够在便捷性与风险控制之间寻找平衡。总体来讲,消费金融凭借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精准捕捉了传统信用卡未覆盖的用户需求,成为消费市场的重要驱动力。

  在传统金融体系下,金融机构基于决策二八树 *** ,将服务重点聚焦于优质资产,而新市民由于不符合资质要求,常常游离在信贷缺口边缘。但是随着消费金融的迅猛发展,这一局面正在发生根本性转变。

  消费金融发展为新市民带来了金融包容性的显著提升。通过创新性的信贷产品设计,消费金融有效缓解了该群体长期面临的流动性约束问题。根据Deaton(1991)提出的流动性约束理论,当消费者面临信贷获取障碍时,其实际消费水平往往会低于理想状态。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院CAFI《读懂金融健康》的调查数据显示,在假设失去收入来源的情况下,灵活就业者中能够通过借款维持3个月及以上日常开销的占比仅为 50%左右。

  为有效解决这一结构性难题,金融机构在多个维度进行了创新实践。在产品设计方面,严格遵循“小额分散”原则,将平均授信额度科学控制在1万元-5万元区间,还款期限以9个月-12个月为主,确保与借款人的实际偿付能力相匹配。在定价机制方面,基于先进的风险定价模型,针对不同信用等级、收入水平和借款用途的客户实施差异化利率策略,利率区间从优质客户的3%年利率延伸至高风险客户的24%上限。在功能创新方面,引入“随借随还”的灵活还款功能,采用按日计息模式,相比传统按月计息可为用户节省更多的利息支出。这种精细化的产品设计既保障了金融机构的商业可持续性,又确保新市民都能获得与其风险特征相适应的金融服务,显著提升短期能力和风险抵御水平。

  消费金融不仅致力于缓解新市民的流动性约束,更在促进消费扩容方面发挥关键作用,通过逐步提升信贷额度,激发该群体的消费潜力。凯恩斯消费理论指出,消费需求与可支配收入密切相关,而适当的信贷支持能够突破收入限制, *** 消费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新市民群体消费支出占比中,教育、医疗、住房装修等改善型消费需求旺盛,但受限于资金不足,大量需求尚未释放。

  为有效释放新市民的消费潜力,消费金融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科学且审慎的措施逐步提升信贷额度。在动态评估机制方面,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构建多维信用评估模型,综合考量借款人的收入稳定性、信用历史、消费习惯等要素,定期更新客户信用评级,为合理提升信贷额度提供数据支撑。对于信用表现良好、收入稳步增长的客户,额度提升幅度可较初始额度大幅提高。在风险管控协同方面,建立额度提升与风险预警联动机制,当客户消费行为出现异常波动或信用评分下降时,及时调整额度提升节奏,确保风险可控。同时,消费金融机构还针对新市民的特定消费场景,如家电购置、职业技能培训等,推出专项提额计划,将信贷额度与实际消费需求精准匹配。这种渐进式、场景化的信贷额度提升策略,在有效 *** 消费市场活力的同时,也帮助新市民实现生活品质的提升,推动消费市场的持续扩容与健康发展。

  消费金融在新市民群体中推广普惠金融服务的过程,也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实践。根据信用评分理论,持续且良好的信贷履约记录能够显著提升个人信用评分,进而改善其金融可获得性。然而,新市民群体普遍存在收入不稳定、缺乏社保记录等问题,传统金融机构难以对其进行有效信用评估,导致该群体在信用体系中处于“信用空白”或“信用弱势”地位。

  为填补这一空白,消费金融机构依托金融科技手段,构建了多元化信用数据采集体系。除传统的银行流水、信用卡记录外,还纳入社交数据、电商消费行为、公用事业缴费记录等非传统数据,通过机器学习算法对海量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形成更全面、更精准的信用画像。

  消费金融通过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成为新市民创业就业的有力支撑。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表明,合理的资金投入能够促进人力资本提升,进而创造更多经济价值。对于新市民中的创业群体,他们往往面临资金不足、融资渠道有限的困境;而对于就业群体,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也需要资金支持。

  针对这些需求,消费金融机构推出了多样化的创业就业金融产品。在创业贷款方面,降低企业主的贷款门槛,简化审批流程,并给予利率优惠和贴息政策。在职业培训贷款领域,与专业培训机构合作,支持新市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等,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有效缓解了培训费用压力。此外,消费金融机构还通过与创业园区、企业合作,为新市民提供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增值服务,形成“金融支持+服务赋能”的综合模式。通常情况下,接受创业就业金融支持的新市民群体,其平均收入增长幅度较未受支持群体会更高,体现了消费金融在增强新市民收入创造能力方面的显性作用。

  消费金融服务在提振新市民生活信心方面具有重要价值。通过提供可获得的金融服务,消费金融显著改善了新市民的民生预期,增强了其对未来的掌控感和安全感。获得消费金融服务的群体在衣食住行等刚性需求领域的消费支出明显增加,消费意愿普遍提升。这种积极效应主要源于金融服务打破了传统信贷约束,使因而搁置的消费计划得以实现。同时,合理的分期付款机制帮助新市民优化收支管理,有效避免因大额一次性支出导致的财务压力。值得注意的是,消费金融带来的不仅是即时的消费满足,更重要的是促进了长期生活信心的重建。这种积极的心理预期可进一步转化为经济活力,形成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

  消费金融还在促进社会公平发展方面展现出深远影响,通过金融普惠有效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消费能力差距,推动社会包容性的持续提升。具体而言,消费金融服务的普及打破了传统金融服务的地域和阶层壁垒,使农村地区、低收入群体等传统金融也能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近的消费体验。这种金融包容不仅体现在物质层面,更在心理层面促进了社会融合。同时,消费金融还通过支持小微企业主和个体经营者的发展,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进一步推动了社会各阶层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这种全方位的包容性提升,不仅改善了新市民的生活质量,也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和谐的社会结构。

  新市民在住房、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领域存在大量未满足的消费需求,这些需求的释放能够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为释放新市民的消费潜力,消费金融机构深度挖掘消费场景,创新消费金融产品。在住房消费领域,降低新市民改善居住条件的资金压力;在教育消费方面,针对新市民子女的课外辅导、兴趣培养等需求,提供教育分期贷款;在医疗健康领域,与医疗机构合作推出分期服务,缓解看病就医的资金紧张问题。同时,消费金融机构还积极布局新兴消费领域,如旅游消费、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推出特色消费金融产品,引导新市民消费升级。消费金融对新市民消费潜力的释放,不仅直接拉动了消费增长,还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服务业比重提升、制造业高端化发展,推动经济结构从投资驱动型向消费驱动型转变,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1.融合信用数据、商业数据与公共服务数据。一是政务数据开放与标准化。推动公安、人社、税务等部门依法开放新市民基础信息,建立统一数据接口标准。各省市可参考浙江省“信用浙江”平台,在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领域全面推进信用信息的应用。二是商业数据合规利用。引导电商平台、共享经济企业建立数据脱敏共享机制,通过隐私计算技术输出“信用特征变量”而非原始数据。建议在重庆、深圳、杭州等地开展试点,允许金融机构使用经用户授权的交易流水、履约记录等数据,适当豁免部分数据合规性限制。三是数据安全与权益保护。制定《征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数据采集、存储、使用的全流程规范。建立“数据沙箱”机制,金融机构需在封闭环境内使用数据,禁止转售或用于其他用途。试点“数据权益账户”,新市民可查询数据使用记录并获得收益分成。

  2.加强金融知识科普教育服务新市民。一是构建线上线下融合教育体系。开展“新市民信用讲堂”等课程进行全国巡演,联合社区、用工单位举办线下培训,设定覆盖人数指标并督促达成。 *** 系列动画短片,通过自媒体平台传播,对单条视频播放量等提出要求并优化培训内容。在政务服务大厅、银行网点设置智能查询终端,提供语音交互版信用报告解读服务。二是实行区域性征信服务中心试点。建议在成渝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新市民集中区域,设立区域性征信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数据查询、信用评估、融资对接服务。中心运营成本由地方 *** 、金融机构、数据企业按比例分担,重点服务新市民。三是建立信用修复绿色通道。通过名单制管理,建立“非恶意逾期”情形下的快速修复机制,因失业、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逾期的新市民,可凭相关证明申请信用记录调整。简化修复流程,确保修复期间不影响其新增信贷申请。

  (二)打造全面防控体系,筑牢金融安全防线.以科技赋能风险管理与监测 *** 。一是跨机构数据协同防御。推广基于联邦学习的“黑灰产特征库”共享机制,金融机构可在不泄露用户隐私的前提下,联合训练风险识别模型。以打击金融领域黑产联盟(AIF)为例,其构建的诈骗号码库已覆盖2000万个黑产号码,拦截成功率提升至92%。建议由监管部门牵头建设国家级监测平台,整合银行、运营商、互联网企业数据,实现风险线索实时预警。二是构建多模态生物识别技术应用。在贷款申请、支付结算等关键环节,强制要求使用“人脸+声纹+指纹”三重认证,降低通过冒用身份申请贷款的案件数量。推广“行为轨迹分析”技术,通过手机陀螺仪、全球定位系统(GPS)数据监测操作环境异常,识别自动化脚本攻击。三是对新市民账户与虚拟货币交易所的资金往来实施穿透式监管。与区块链浏览器厂商合作,追踪链上资金流向,对可疑交易及时冻结。

  2.完善跨部门与行业联动机制。一是推动行业联防联控机制创新。扩大AIF联盟成员范围,吸纳政务平台、大数据公司等参与,建立“风险信息实时共享”机制。设立跨区域联合执法办公室,在长三角、成渝等地区试点“异地用警”“联合取证”等制度,将案件平均侦破周期压缩。二是加强市场准入与源头治理。提高 *** *** 、金融咨询等行业准入门槛,要求从业者具备法律或金融从业资格。加强金融广告监管,自动识别“征信修复”“停息挂账”等违规内容,实现全 *** 监督管理。建立企业注册“异常名录”,对短期内批量注册、经营范围含“ *** ”“咨询”的企业实施重点核查。

  3.构建全周期金融教育体系。一是搭建嵌入式金融教育机制。金融机构在手机银行、网上营业厅等渠道设置风险提示专区,新市民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需强制观看安全教育视频。在合同文本中采用图文并茂方式解释关键权利义务。二是分层分类实施科普教育。针对外来务工群体,重点普及非法集资、现金管理等知识, *** 方言版宣传材料;针对年轻新市民,通过电竞比赛、网红直播等形式传播防诈骗技巧;针对老年新市民,开展一对一上门宣传,发放防骗手册。三是风险预警与主动干预。建立新市民金融风险预警模型,对高频投诉用户、异常交易账户实施分级预警。金融机构对预警客户主动联系,提供免费的财务诊断和法律咨询服务。

  1.构建均衡化调解服务 *** 。一是实现县域调解服务全覆盖。在全国所有县域设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每个中心适当配备专职调解员。推行调解直通车模式,通过巡回法庭、移动调解设备,深入农村、工业园区提供服务,对驻点时间形成约束。二是优化调解员专业化培养体系。建立调解员职业等级制度,同时实施导师带徒计划,每个资深调解员结对指导新人,年度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调解队伍。二是夯实多元化调解队伍建设。吸纳退休法官、律师、金融机构合规人员等加入 *** 调解员队伍,建立人才库并动态更新,对 *** 调解员实施“以案定补”。

  2.提升制度透明度与执行效力。一是调解流程标准化与可视化。制定《金融纠纷调解操作规范》,明确受理、调查、调解、签约等环节的时限要求。开发在线调解平台,新市民可实时查看案件进度、下载证据材料、参与远程调解,平台自动生成调解记录区块链存证。二是强化调解协议强制力保障。推动《人民调解法》修订,赋予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与法院判决同等效力。建立“调解即执行”机制,减轻司法资源压力。二是完善调解监督机制。建立调解结果公示制度,除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外,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在调解组织官网公开。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年对调解机构的公正性、效率性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与政策支持挂钩。

  3.打造智慧化纠纷解决生态。一是搭建智能调解辅助系统。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等前沿技术分析新市民诉求内容,自动匹配相似案例并生成调解方案建议。集成语音转写功能,实时将调解过程转化为文字记录,解决方言障碍和记录不全问题。二是构建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利用区块链存证技术,对调解过程中的证据材料、沟通记录等进行固化,防止篡改。试点“区块链+执行”模式,调解协议自动上链并对接法院执行系统,金融机构违约时触发智能合约自动划扣资金。三是优化在线司法确认机制。建立调解平台与法院系统的数据接口,调解成功后可在线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完成审查并出具裁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裁定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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